委托人: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事项:就其与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园合作协议纠纷一案进行仲裁代理,维护委托人在资产回购定价、费用分担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委托背景:2017年6月28日,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人)与委托人(被申请人)签订《某工业园合作协议》,约定委托人将某工业园整体出售给申请人下属公司,申请人支付预付款后,双方依据第三方评估确定回购金额。然而,双方在协议中对回购方式及价格未进行明确约定,导致在资产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就回购价格、费用分担等问题产生争议,申请人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委托人委托精讼团队律师代理本案仲裁程序。